弁髦法纪

[biàn máo fǎ jì] 

弁髦法纪拼音

[ biàn máo fǎ jì ]

弁髦法纪的意思

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

成语基本释义:

[ 成语形式 ]

ABCD式的成语

[ 成语结构 ]

动宾式成语

[ 感情色彩 ]

中性成语

[ 成语繁体 ]

覍髦灋紀

[ 成语用法 ]
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指目无法纪

弁髦法纪近义词

目无法纪

弁髦法纪反义词

遵纪守法

弁髦法纪出处

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45回:“设立筹安会事务所,传布种种印刷物,实属弁髦法纪,罪不容诛。”

弁髦法纪英语翻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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弁髦法纪相关查询

弁髦法纪成语接龙

  • 不二法门:不二:指不是两极端;法门:佧行入道的门径。原为佛家语,意为直接入道,不可言传的法门。后比喻最好的或独一无二的方法。
  • 不法常可: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
  • 不法古不修今: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
  • 不及之法:指不适用的法规。
  • 不知纪极:纪极:终极,限度。原形容贪得无厌。亦表示极多。
  • 败法乱纪:败坏法令,扰乱纪律。
  • 不足为法: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
  • 舞文巧法: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
  • 春秋笔法: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
  • 大法小廉: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

弁髦法纪的意思是弁:黑布帽子;髦:儿童眉际的垂发;弁髦:蔑视,抛弃。指蔑视抛弃法令和纪律